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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 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3,000元。
- 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5,000元。
- 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5,000元。
- 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10,000元。
102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日期已過 接下來是第2學期的申請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
設籍台南市符合特殊境遇家庭下列各項規定
且有設籍本市未滿15歲之子女,每人每月最高補助基本工資十分之一(100年為1,788元)
凡設籍本市,並實際居住國內超過一八三日,但初次申請者,得不受居住期限之限制。
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2.5倍(100年度7月起為25,610元),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動產平均每人不超過新臺幣307,320元,不動產全戶不超過新臺幣650萬元),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65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6個月以上
2.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3.家庭暴力受害者
4.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或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父母無能力扶養之
孫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六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
5. 配偶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安全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http://social.tncg.gov.tw/social/soclist.asp?atarea=%E5%A9%A6%E5%A5%B3%E7%A6%8F%E5%88%A9&nsub=C0A1A2
台南市政府 社會局 還有其它 特殊境遇家庭相關的福利~
設籍台南市符合特殊境遇家庭下列各項規定
且有設籍本市未滿15歲之子女,每人每月最高補助基本工資十分之一(100年為1,788元)
凡設籍本市,並實際居住國內超過一八三日,但初次申請者,得不受居住期限之限制。
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2.5倍(100年度7月起為25,610元),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動產平均每人不超過新臺幣307,320元,不動產全戶不超過新臺幣650萬元),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65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6個月以上
2.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3.家庭暴力受害者
4.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或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父母無能力扶養之
孫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六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
5. 配偶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安全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http://social.tncg.gov.tw/social/soclist.asp?atarea=%E5%A9%A6%E5%A5%B3%E7%A6%8F%E5%88%A9&nsub=C0A1A2
台南市政府 社會局 還有其它 特殊境遇家庭相關的福利~
103年各類育兒津貼補助比較
103年各類育兒津貼補助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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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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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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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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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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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人未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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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未滿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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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每人每月5,000元;中低收:每人每月4,000元;家庭綜所稅率未滿20%:每人每月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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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托育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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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雙方或單親一方都就業,送請社區保母系統或立案托嬰中心保母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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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未滿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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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每人每月5,000元;中低收:每人每月4000元;家庭綜所稅率未滿20%:每人每月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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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兒童托育津貼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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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托於已立案托兒所的低收入戶或家庭寄養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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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國小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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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1,500元~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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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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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依各縣市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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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滿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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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學期最高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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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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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者任職滿1年,且留職停薪期間未逾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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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未滿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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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假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最長發給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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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孩童免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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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學年度9/1前滿5歲之幼童,分上下學期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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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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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幼托所免學費、私立每學期最高補助1.5萬;經濟弱勢者享加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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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育兒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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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綜所稅率未滿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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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未滿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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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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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幼兒教保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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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籍滿6個月,且就讀於立案公私立幼稚園或托兒所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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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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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學期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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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內政部未就業育兒津貼不得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保母托育費用重複請領。
資料來源:教育部及內政部網站,王怡茹整理製表。 財經知識庫
勞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被保險人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子女滿3歲前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給付標準及期限
給付標準:
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按月發給
給付期限:
每一子女最長合計發給6個月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1人為限。
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
2013-10-29 更新 勞保局資訊
兒少福利--托育
台南市 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
1.幼兒雙方父母在職或單親一方就業。
2.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皆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
3.第3胎以上之家庭不受以上條件之限制。
4.幼兒由社區保母系統或立案托嬰中心內之保母或托育人員托育。
5.每月可補助2,000-5,000元,補助至幼兒滿2歲。
洽詢單位︰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2991111-8138白小姐
6322231-6546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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